各省级税务局抓实抓细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
发布时间:2018-09-26抓实抓细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
——各省级税务局迅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通知》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简政减税降负的系列部署,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批示要求,各省级税务局要部署落实好《通知》的各项事宜,市、县、乡税务部门要将《通知》精神学习好、领会透、落实好。
9月20日至9月21日,各省级税务局召开会议,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在税务系统全面落实落地。
各省级税务局通过学习,深刻领会简政减税降负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北京市税务局明确将落实《通知》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细,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把做好简政减税降负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税务机构改革的试金石,以首善标准持续优化首都营商环境。
天津市税务局要求全市税务系统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将各项简政减税降负举措落到实处。
浙江省税务局提出,务必高度重视简政减税降负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严格对标税务总局要求,统一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跟踪问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考核问责。
广东省税务局提出,全省税务系统务必继续发扬改革精神和铁军作风,切实把简政减税降负工作落地落细。压实责任,组织领导到位;加大宣传,优化服务到位;强化督导,贯彻执行到位。
安徽省税务局提出,必须认识到位,把落实简政减税降负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必须传达到位,将相关精神传达到省、市、县、乡各级税务部门和每一位税务干部,同时必须要做到措施到位、督导到位、责任到位。
湖北省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局要求,吃深吃透税务总局文件精神,做好文件解读,牢牢把握4项重点督查工作主线,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甘肃省税务局、大连市税务局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不拖不延地落实好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迅速传达学习的基础上,各地税务机关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岗到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事有人抓、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上海市税务局成立落实简政减税降负措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确定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好各项减税政策,扎实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有序推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
河南省税务局从强化技术支撑等4个方面全面抓好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落实,从加强组织领导等6个方面全力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好优化纳税服务各项措施。
江苏省税务局提出做到“四个到位”:精神传达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分解到位、督查督导到位。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做到对单推进、对表落实。
云南省税务局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税收重点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意见》,明确了9条落实简政减税降负的具体措施:贯彻税收改革部署、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履行组织收入职责、优化出口退税管理制度、优化发票领用服务、优化纳税服务、做好税收经济分析、管理与服务并重、打击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重庆市税务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切实抓好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落实的通知》,对各区县局贯彻落实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制定任务分解表,将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细化为14项具体工作任务,分别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福建省税务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分别划分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工作时限,确保各项任务在时限内高质量完成。
山西省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明确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对去年以来落实简政减税降负政策措施的做法和效果进行梳理、测算和总结,高质量落实好税务总局的各项要求。
河北省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提出,尽快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深入学习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明确督查重点。
厦门市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提出,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实施责任,并强化组织领导,逐一明确各专项工作负责领导、牵头单位及配合部门。
有督查,落实更有力。王军局长在批示中要求各省级税务局开展全面督查工作。各省级税务局根据各地实际,制定督查方案,深入基层一线,确保简政减税降负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陕西省税务局党委会议审定通过了2018年减税政策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方案,明确4个方面、9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制定落实清单和督查清单,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湖南省税务局对督查内容进行了责任分解,共分为4个方面21项工作任务,逐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成立14个督查组,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问题与经验相结合、问效与问责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从9月下旬至10月,组建15支督导组开展全区税务系统大督导大落实大调研工作,聚焦简政减税降负落实情况、“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建立“督导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确保政策落实。
辽宁省税务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和局长任组长的落实简政减税降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下派14个督查组,制定《落实简政减税降负工作任务分解表》,将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江西省税务局组成12个督查组,开展对各市、县局的全面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肃纪律,落实责任追究。
黑龙江省税务局要求落实有力、督查到位、责任强化、问责严肃,部署全省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实现市地局自查全覆盖,省局对市地局督查全覆盖,市地局对县区局督查全覆盖。
贵州省税务局、吉林省税务局提出,要以此次督查工作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四川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对照督查内容和要求,制定全系统督查工作方案,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青海省税务局、海南省税务局主动利用大数据、政策效应分析等工具,分析落实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开展督导自查。做到立行立改,即查即改,推动任务一竿子插到底,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