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进行CA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0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了更好的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定于2018年9月18日起为全市纳税人进行CA数字证书升级工作。自2018年9月申报期后,全市纳税人将统一使用新的CA数字证书进行业务办理和查询事宜。
升级范围:在天津市税务机关已领取免费数字证书纳税人。
升级时间:2018年9月18日00:00起。
为了不影响您的业务办理,请您于9月18日起使用“数字证书管理系统”进行CA数字证书升级,未进行更新的CA数字证书将不能正常办理网上业务。
同时,已领取免费数字证书纳税人应和主管税务机关签订《税收征收管理电子签名协议书》,约定征纳双方均认可电子资料(文书)与纸质资料(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可靠的电子签名报送电子资料(或出具电子文书)后,无需再报送纸质资料(或出具纸质文书)。
CA升级流程详见:https://www.casupport.cn。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的理解和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8年9月13日